
文 | 静子
财政部的内设机构“大家庭”迎来新成员!
近日,财政部官网“机构设置”栏目更新信息显示,债务管理司已正式列入机构名单。该司共设六个处,分别为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

资料图。
新设债务管理司,有何深意?
这就要从政府债务多头管理问题讲起。
此前,财政部内部曾由多个司局分头负责债务管理工作。比如,预算司有政府债务管理处,国库司有国债管理处、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金融司的金融市场处则负有拟定政府外债发行管理政策之责。权力分散、管理分割的工作格局,与“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不相适应。从顶层设计进行优化,便于更顺畅地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政府债务政策及相应制度,提升科学管理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6万亿元,包括国债34.6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5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5万亿元。不难发现,我国的现状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大于国债余额,这种债务关系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比较少见。从两种债务结构的角度讲,新设债务管理司也恰中要害。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我国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发展阶段,但与精细化管理的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
这突出地表现在:全口径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违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部分地区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在职能分配上,新设的债务管理司肩负诸如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可谓聚焦突出问题靶向施治,必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债务管理是手段,经济发展是目的。
当前,在一揽子化债方案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我国的政府负债率为68.7%,远低于平均政府负债率为118.2%的G20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为123.2%的G7国家。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债务对应着大量优质资产。在一系列利好条件叠加下,继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存量上做减法、在管理上做加法、在效益上做乘法、在风险上做除法,加快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中国经济定能真正实现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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